《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》出台

点击次数:   来源:   更新时间:2019/8/22 11:01:4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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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8月16日,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现场会召开。紧接着,市政府印发了《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重点项目20条”),进一步强化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,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项目聚集、优惠扶持政策向重点项目聚焦,加快推进省、市重点项目建设,提升重点项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。

       据了解,此次出台的“重点项目20条”,从项目用地、资金、人才等关键要素,以及项目加强支持服务力度、创造良好投用条件等重要环节入手,细化形成了5个方面、20条支持措施。和之前政策相比,“重点项目20条”要素匹配更加聚焦、政务服务更加精准、激励机制更加有力,提出每年筛选确定100个重点推进项目,作为重中之重匹配资源要素;对每个重点项目实行市级“项目长服务制”、区县级“首席服务制”等等。

       1. 用地保障引领重点项目向产业功能区集聚

       为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,“重点项目20条”提出,将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省、市重点项目向产业功能区集聚,产业功能区空间布局纳入市、区(市)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,省、市重点项目清单纳入规划附件进行重点保障。积极保障省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,经“一图一表”审查后,省、市重点项目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上统筹保障80%以上。全额保障省、市重点推进项目用地需求,全市每年确定100个战略性、功能性、支撑性重大项目为市重点推进项目,由市上全额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;列入全省100个重点推进项目的,其年度用地计划省级安排70%、市级匹配30%。

       同时,我市将实行重点项目地价优惠。省、市重点项目所需用地,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,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70%确定出让起始(叫)价;采取行政划拨供地的,可按不低于划拨供应价的70%确定地价;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的工业项目,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50%确定土地年租金起始价。

       为鼓励重点项目盘活存量用地,新建的工业类省、市重点项目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建设的,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70%确定出让起始(叫)价;已竣工的工业类省、市重点项目利用自有土地技术改造、转型升级、深度开发的,不再增收新增工业厂房土地价款。利用本区域低效工业用地实施省、市重点项目的,按1.5倍计算区(市)县年度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目标完成数,并在工业项目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。

       支持服务业项目盘活存量用地,利用服务业功能区内存量土地实施再开发并整体持有物业的省、市重点项目,可按不低于“双评估”价差的55%计收土地出让价款;利用周边零散土地资源实施片区整体开发的省、市重点项目,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65%确定出让起始(叫)价。同时,还缩短重点项目供地周期,优化弹性年限出让供地审核流程,列入省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工业和物流业项目申请50年供地的,原则上予以支持,加快审批。

       2. 金融服务开辟“政府投资基金服务绿色通道”

       “重点项目20条”提出,财政资金将支持保障重点项目。为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,每年市本级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预算内资金,支持市级有关部门(单位)、各区(市)县和66个产业功能区围绕重大战略、重要规划,策划生成重大项目,推进项目前期工作。推动财政资金向省、市重点项目集聚,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各类财政性资金,优先安排市预算内资金支持省、市重点项目建设,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、足额拨付到位各类财政性资金。

为提升政府投资基金服务重点项目效率,将开辟“政府投资基金服务绿色通道”,支持省、市重点项目使用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、成都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,采用“一事一议”方式加快决策。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退出机制,增强基金循环使用效率,推动基金惠及更多重点项目。

       “重点项目20条”还提出,我市将构建重点项目“5+2”投融资服务体系。构建服务省、市重点项目“募、投、管、退”全链条的投融资服务体系,着力打造科创通、盈创动力、农贷通、天府融通、创富天府5大投融资服务平台,以及地方金融监管和信用信息共享2大金融生态保障平台,激发民间投资活力、持续扩大有效投资。

       此外,在建立重点项目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方面,实施“项目清单+城市合伙人”机制,按双月推介发布省、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。推行产业功能区“牵头行+主办行”机制,向项目业主定期发布“全市重要金融机构融资产品一览表”,向金融机构定期发布“产业功能区亩产效益门槛导则”,为入驻园区项目增信,提升园区金融服务水平。

       3. 全球揽才面向全球发布重点项目人才需求清单

       记者了解到,为强化重点项目人才招引集聚,“重点项目20条”提出,我市将深入推进“人才+项目+资本”协同引才模式,将省、市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动态纳入《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》。面向全球发布重点项目人才需求清单和招揽人才,组织实施重点项目“蓉漂”人才荟、“感知成都行”等系列活动。

       同时,在强化重点项目人才培育培养方面,积极推动企业家与城市共成长,促进在蓉企业家与66个产业功能区密切合作,培养一批熟知城市发展规划、善于现代公司治理、掌握资本市场运作、持续深耕蓉城的企业家。强化重点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,重点项目业主在职员工通过培训取得技师、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,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1000元至6000元每人的职业培训补贴。

       此外,“重点项目20条”还将提供重点项目人才优质服务,鼓励省、市重点项目急需的高端人才在蓉安家落户,经所在区(市)县政府(管委会)认定后,其购房可不受户籍、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。符合条件的省、市重点项目急需高层次人才,及时发放“蓉城人才绿卡”,提供“一对一”政务服务、成都银行个人贷款利率优惠、市属指定三甲医院“优先窗口”服务、享受子女入园入学等相关政策。

       4. 支持服务实行“项目长服务制”和“首席服务制”

       “重点项目20条”将聚焦聚力提升重点项目含金量,每年确定100个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全市重点推进项目,作为重中之重给予要素匹配和支持服务。

       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,“重点项目20条”提出,市重点项目服务室对省、市重点项目全面实行“项目长服务制”;各区(市)县政务服务部门设立重点项目服务室,对省、市重点项目实行“首席服务制”,提供从立项到竣工投产的全程高质量服务。组织开展省、市重点项目业主专题培训,对项目前期工作全流程进行案例式辅导。实行省、市重点产业化项目“承诺制”,推行产业功能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性“区域评估”,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。

       为提升“互联网+重点项目”管理能力,将依托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,整合项目管理资源,实现集规划生成、项目储备、审批服务、远程调度、问题协调、效能评价于一体的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“线上+线下”管理。在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项目服务方面,强化政务诚信建设,开展履约情况督查,确保对省、市重点项目业主承诺的服务事项及时兑现、落实到位,对执行不到位的限期整改落实。

       5. 完善配套持续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

       记者了解到,“重点项目20条”提出,我市将提早完善重点项目周边配套,限期完善重点项目硬件配套,省、市重点项目竣工投用前1个月,区(市)县政府及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要按承诺完成周边交通、水电气讯、物流通道等生产所需的配套建设;由企业代建的市政基础设施,区(市)县有关部门应于工程竣工6个月内完成工程承接、后续运营等手续。

       同时,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创新创造。产业功能区内投资建设的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平台、前沿技术创新平台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、产业创新发展平台等,享受市重点项目支持政策和服务;新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,享受市重点推进项目支持政策和服务。

       “重点项目20条”还提出,保障重点项目优质能源服务,持续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,将定期开展重点项目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,听取省、市重点项目业主意见和建议,测评结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考评体系。将省、市重点项目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,实施“月通报、季拉练、年考核”,每年市政府通报表扬“全市重点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”,市重点办按项目投资体量、年度投资贡献、项目推进速度等情况,评选年度“龙头带动项目”“投资贡献项目”和“高效建设项目”。

新闻来源:成都日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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